最高獎勵800萬!江蘇為恢復生豬生產放大招,豬場出欄1萬頭豬獎勵100萬
發布時間:2020年07月13日 閱讀次數:593 來源:江蘇省農業農村廳 作者:管理員
為進一步促進恢復生豬生產,近日,江蘇省農業廳、江蘇省財政廳聯合印發《促進恢復生豬生產扶持政策實施細則》。通過財政資金激勵和引導,對規模豬場擴能增量實施綜合獎勵、新增種豬實施獎補,以及給予規模豬場貸款貼息,更快更大激活生產潛能,推動生豬穩產復產和擴能增量,確保如期完成全年恢復生產目標任務。
在恢復生豬生產方面,對2020年各設區市目標任務完成情況進行綜合評估,對得分前三名分別給予800萬元、600萬元、400萬元的獎勵。若當年未完成生豬存欄、出欄任務,則不予獎勵。在規模豬場擴能增量方面,對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期間累計新增出欄商品肥豬1萬頭以上(含1萬頭)的單體規模豬場給予獎勵,起補標準為累計出欄商品肥豬1萬頭,按每頭100元據實獎勵。在規模豬場新增種豬方面,對年出欄500頭以上 ( 或存欄200頭以上 ) 規模豬場和具有種畜禽生產經營許可證的種豬場,自2020年2月23日起至9月30日從省內外種豬場引進種豬給予獎勵。每頭種豬獎補700元,其中蘇北、蘇中、蘇南地區由省級財政分別獎補700元 / 頭、500元 / 頭、400元 / 頭。蘇南五市在蘇中、蘇北建設的生豬直供基地以及通過生態補償等方式簽訂保供協議的基地,符合獎補條件的由養殖場所在地實行獎補。
在種豬場及規模豬場方面,對在省內注冊并在省內相關銀行申請貸款的具有種畜禽生產經營許可證的種豬場 ( 含地方豬保種場 ) 及設計年出欄500頭以上的規模豬場進行貸款貼息。其中,設計年出欄500-4999頭的生豬養殖場戶,貼息比例原則上不超過2%,貼息時間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種豬場和年出欄5000頭以上規模豬場,符合相關規定的貸款,省財政再給予1% 的貼息,貼息時間為2018年8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貼息范圍主要是相關養殖場用于新建、改擴建豬場的建設資金和購買飼料、母豬、仔豬等方面的生豬生產流動資金。根據實施細則,符合獎勵條件的養殖場可向所在地的縣級農業農村部門提出申請,申請時間截止至2021年4月末。養殖場引進種豬后,即可向所在地的縣級農業農村部門提出申請,申請時間截止到2020年10月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