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江禁養區300頭以上養豬場年內將全清
發布時間:2014年11月18日 閱讀次數:1183
11月13日,湘江干流禁養區規模養殖退出工作現場會在衡東縣召開,湖南省副省長張碩輔出席會議并強調,湘江干流兩岸禁養區內300頭以上規模養殖場年內必須退出養殖,50頭以上規模養殖爭取在明年6月底前退出。
在距離湘江不到50米的地方,原本熱鬧的衡東縣鵬輝生豬養殖場如今已然“豬去樓空”,按照省政府“一號重點工程要求”,今年5月,養殖場老板賈鵬輝幾經思想斗爭,最終決定讓自家五百余頭生豬為母親河水質讓位,將豬場全部搬遷拆除,并與當地政府簽訂了禁養協議。在衡陽,像這樣建在湘江干流500米范圍內的規模養殖場,已關停、拆除了361家,完成任務總量的90.7%。
去年,湖南省政府決定實施湘江治理和保護“三年行動計劃”,并將其列入省政府工作“一號重點工程”。按計劃,各市政府要依法劃定規模化畜禽養殖禁養區、限養區和適養區,其中,湘江干流兩岸500米范圍內(其中長沙綜合樞紐庫區湘江干流兩岸1000米范圍內)屬禁養區域,禁養區內禁止新建畜禽規模養殖場,現有規模養殖場限期退出。
湘江干流禁養區規模養殖退出工作現場會介紹,目前,湘江干流區域已有17個縣市區頒布了規模養殖的“三區”劃定方案。截至10月30日,禁養區內規模養殖企業已退養500戶,拆除欄舍面積28.45萬平米,完成年內任務總量的44.6%。其中,衡陽市的衡東縣、衡山縣、祁東縣、衡陽縣、雁峰區、蒸湘區、松木工業園區已率先完成了“三年行動計劃”的全部退養任務。
不過,此時距2015年元旦,已不到50天,對一些市縣而言,接下來的任務將十分緊迫。
“湘江干流禁養區規模養殖退出工作,是湘江保護與治理的重要內容,必須高標準,嚴要求?!睆埓T輔在會上表示,各湘江干流的相關市、縣政府要強化退養責任,嚴格退養標準,落實退養補償,規范退養行為,確保退養到位,同時,要幫助規模養殖戶順利轉產,防止退養后死灰復燃。
會議強調,要將禁養區規模養殖退出工作納入各級政府績效考核范疇,嚴格實行政府和部門雙向雙軌責任考核。湖南省級驗收要在12月底以前全面完成,對工作進度慢,任務落實不好的,要通報批評;對年內沒有按時完成退養任務的,要約談政府和部門主要領導,并責令限期完成退養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