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過檢疫關,浙江生豬變成“安徽出品”
發布時間:2015年09月21日 閱讀次數:1199
通過中間人或相互轉賣,從安徽買來空白的動物檢疫合格證明,在浙江收購生豬后,自行填寫生豬檢驗檢疫情況,致使大量未經檢驗檢疫的生豬順利流入江蘇市場。
近日,經江蘇省無錫市錫山區檢察院提起公訴,被告人管守柱買賣國家機關證件案在法院公開開庭審理。至此,這宗涉及1家食品廠、18名屠宰戶、1200余張空白檢疫合格證明、6萬余頭生豬和9000余萬元資金的特大案件,終于接近尾聲。
一條線索揭開重大案情
2013年9月4日,江蘇省公安廳接到了該省商務廳轉交的一條線索,稱無錫某食品公司的多名屠宰戶在生豬檢驗檢疫過程中弄虛作假,致使大量未經檢驗檢疫的生豬流入市場。無錫市公安局治安支隊于2013年10月7日對此線索立案調查。
警方調查發現,無錫某食品公司蔡士坤、曹波、榮先發等生豬屠宰戶在浙江省嘉興市收購生豬時,使用安徽省六安市、宿州市等多地動物衛生監督所的空白動物檢疫合格證明,自行填寫生豬檢驗檢疫情況。而這些空白證明均系這些生豬屠宰戶通過許濤等6名中間人向安徽省六安市、宿州市等地動物衛生監督所檢疫人員購買的。
案情基本查清后,2013年10月31日,警方展開抓捕行動。至同年11月29日,涉及相關生豬買賣的屠宰戶、買賣證件的中間人一一落網。
經調查證實,無錫某食品公司的18名屠宰戶均通過中間人或相互轉賣,從安徽買來1200余張空白的動物檢驗檢疫合格證明,自行填寫后,用于從浙江嘉興等地購買未經產地檢疫的生豬6萬余頭。這些生豬在無錫某食品公司屠宰后,均被零散出售到無錫市場。
喜憂參半的異地收購
43歲的安徽人榮先發曾自己養豬15年,后轉行做生豬屠宰生意。榮先發稱,本來無錫大部分屠宰戶一直選用的是本地生豬,但是隨著無錫老房拆遷,近幾年無錫本地豬產量減少。目前,大部分屠宰戶的生豬主要來自兩個渠道:一個是自己出去收購,另一個則是客戶購買后到屠宰戶處代為屠宰。為了多賺錢,大部分屠宰戶都是雇車到外地去收購生豬。
據榮先發交代,他所在的無錫某食品公司里,九成以上的屠宰戶都是外出收購生豬,即通過中間人,也就是俗稱的“豬中介”,幫助聯系養豬戶,再與養豬戶協商好收購的價格和數量。買賣談成后,屠宰戶按照每頭豬5元錢的價格,向“豬中介”支付介紹費。
收購過程中,榮先發等屠宰戶們逐漸摸索出一個規律:浙江嘉興等地的生豬品種好,出肉率高,而且離無錫近,相比去山東、安徽等地收購生豬花費的路費少、運輸時間短、生豬不易死亡。因此,去浙江收購生豬,成為大部分屠宰戶的首選。但這中間有一個問題,就是無錫屠宰戶在浙江很難拿到生豬產地檢驗檢疫合格證明。一方面是因為地域管轄問題;另一方面,按照浙江的規定,養豬戶在豬出售前向當地動物衛生監督管理部門報檢,每頭豬必須繳納30元錢排污費。若養豬戶不報檢,那么每頭豬就可以省下這一筆費用。因此,浙江嘉興等地的養豬戶在出售生豬前便與屠宰戶們聲明:不報檢,生豬價格每斤可以便宜幾分錢。
“出生證明”有多重要?
對于屠宰戶而言,生豬的產地檢疫合格證明有多重要?據到案的屠宰戶供述,這個相當于“出生證明”的產地檢疫合格證明,注明了購買生豬人的姓名和聯系電話,購買生豬的數量、購買地點、到達地點和用途,承運人姓名、聯系電話、運載方式和運載車牌號碼,有效日期,以及當地官方獸醫的簽字蓋章等一系列重要信息。浙江的養殖戶如果不報檢,就拿不到產地檢疫合格證明,而根據有關規定,從外地收購的生豬在進入無錫某食品公司進行屠宰前,屠宰戶必須先向公司工作人員和無錫市錫山區動物衛生監督所的駐場獸醫出示該證明,由獸醫進行核對并進行“瘦肉精”檢驗,確認無誤后,方可將生豬運進屠宰場進行屠宰。這期間,還將進行4道檢驗檢疫程序,全部合格才允許對外銷售。
一方面是質價皆優的浙江生豬,一方面是公司嚴格的檢疫程序,屠宰戶們相互間也多有抱怨,但苦于無法拿到檢疫合格證明,都不敢輕易去浙江收購。直到有一天,這個難題被屠宰戶謝承樊“解決”了。
浙江生豬變成“安徽出品”
謝承樊在南京做生豬屠宰生意,經常去安徽等地收購生豬,與榮先發等人都認識。2012年11月,謝承樊在浙江嘉興收購生豬時,因臨近下班時間且養豬戶不愿繳納30元排污費,當地動物衛生檢驗檢疫部門不予開具產地檢疫合格證明,謝承樊被迫將收購的生豬退回。同年12月初,謝承樊找到安徽靈璧的“豬中介”許濤,希望能夠弄一些空白的產地檢疫合格證明,許濤同意,并開價每張100元。
拿到來自安徽靈璧的空白產地檢疫合格證明后,謝承樊放心地到浙江嘉興等地收購生豬,其間遇到正為合格證明苦惱的榮先發,便提出可以幫他介紹出路。于是,2012年12月底至2013年8月,榮先發以每張120元至200元不等的價格買進了335張空白產地檢疫合格證明。買來的證明,榮先發除了自用外,還將其中的197張轉賣給了本公司的其他屠宰戶。同在無錫某食品公司做屠宰生意的曹波等10余人,也各自與在安徽收購生豬時認識的中間人或者檢疫工作人員聯系,購買空白檢疫合格證明,用于在浙江收購生豬。如此一來,本無“出生證明”的浙江嘉興一帶的生豬,通過屠宰戶們自行填寫檢疫情況后搖身一變,成了“安徽出品”,順利通過了無錫某食品公司工作人員和駐公司獸醫的檢查,最終進入了屠宰、銷售等環節。
檢察建議堵塞監管漏洞
據辦案檢察官介紹,為防止問題豬流入市場,國家對生豬在收購環節強制檢疫。而按照正常程序,生豬從收購到走上百姓餐桌,要經過6道檢疫程序,榮先發等屠宰戶明知操作流程,卻逃避產地檢疫,致使生豬檢疫程序缺失了一道重要關卡,使可能存在問題的豬肉流入了市場。
在及時查處造假屠宰戶的同時,該院根據屠宰戶們從安徽購買空白檢疫合格證明的情況,及時向當地檢察機關移送了相關涉案人員職務犯罪線索。目前,安徽檢察機關已對相關人員立案偵查。
據了解,針對無錫某食品公司和相關部門工作人員存在監管不到位的問題,錫山區檢察院及時發出改進查驗制度、嚴格依法履行職責的檢察建議,以堵塞監管漏洞。同時,該院對某畜牧獸醫站副站長錢年華違反相關規定,在生豬檢驗檢疫過程中嚴重不負責任,造成公共財產重大損失及惡劣社會影響的行為,以涉嫌玩忽職守罪立案偵查。
經錫山區法院陸續開庭審理,榮先發等18名屠宰戶買賣國家機關證件系列案件相繼宣判。法院經審理,依法判決榮先發等人犯買賣國家機關證件罪,其中,購買空白檢疫合格證明數額較多的榮先發、陳畢文、謝承樊、葛光明等8人分別被判處四年零六個月至二年零三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其余人員也分別被處以相應刑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