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生素藥物在豬病防治中的正確使用_獸藥常識
發布時間:2016年06月21日 閱讀次數:1035

一、堅持預防為主的方針
農村養豬戶在豬場生產中普遍存在重治療,輕預防,忽視管理;對如何防控傳染病認識不足,重視不夠,這是十分有害的。在豬病防控中一定要堅持預防為主的方針,加強科學管理,重視生物安全,有計劃的實施疫苗免疫預防與藥物預防,防制豬病的發生與流行,避免使用大量的抗生素去實施治療,只有這樣才能真正保證豬只的健康生長,提高其養豬業的生產效益和經濟效益。
二、要選購優質的抗生素藥物用于豬病的防治
要想防治好豬只的疫病,首先就要選購好藥品,這是關鍵性的一步。因此,選購抗生素藥物時,一定要從國家批準生產的廠家購買,并認準其批準文號、生產許可證書、質量標準、適應癥、生產日期與保存期等。嚴禁購買無批準文號、無生產許可證書、無生產廠家的“三無抗生素”,以免貽誤疫病的防治,造成不必要的經濟損失。
三、正確診斷,對癥下藥,嚴禁濫用抗生素藥物
農村許多養豬戶在豬病防治中普遍存在濫用抗生素藥物現象非常嚴重,有的把青霉素和鏈霉素等當成萬能獸藥,只要豬只有病就使用;有的常年在飼料中添加土霉素、金霉素及四環素等抗生素藥物,長期飼喂;比如一牧業小區有4戶新買進的保育仔豬發生高熱綜合征,未作出正確診斷,就大量肌注降溫、退熱藥和地塞米松加青霉素,第1天用藥后病豬體溫下降,停止用藥后體溫又上升,反復二次后,第三天開始死亡,在前后6天的時間內,更換8種不同的抗生素藥物用于治療均無效,結果病情加重,死亡增多,死亡率高達42%。長期濫用抗生素藥物,可抑制豬體內多處的敏感細菌,使機體正常菌群和真菌乘機大量繁殖,導致誘發形成二重感染,并造成細菌產生抗藥性和藥物殘留,其后果非常嚴重。
對疫病作出正確的診斷,這是正確使用抗生素藥物防治的前提。當豬群發生疫病時,首先要立即進行診斷,找出原發病原與繼發病原,并作藥敏實驗。然后針對病原選用敏感藥物,結合臨床對癥下藥,標本兼治,這樣不僅可防止濫用抗生素藥物,還可減少藥物的浪費,降低成本,提高抗生素藥物的防治效果,避免因使用抗生素不當而造成疫病防治的失敗。
四、控制好抗生素藥物的使用劑量
有的養豬戶認為防治疫病用藥劑量越大,治療效果就越好,因而在臨床上盲目的加大抗生素藥物的使用劑量。各種抗生素藥物都規定有預防劑量、治療劑量和中毒劑量。因此,在使用抗生素藥物防治豬病時,一定要按照藥物規定的劑量實施,不要隨意改變藥物的使用劑量??股厮幬锸褂昧窟^大,不僅造成藥物的浪費,增大成本的支出,嚴重的是引起毒性反應,過敏反應和二重感染,甚至造成重大死亡。比如加大青霉素的用量,可干擾凝血機制而造成出血和中樞神經系統中毒,引起動物抽搐、大小便失禁,甚至出現癱瘓癥狀。如長期大量的使用鏈霉素、慶大霉素、卡那霉素、新霉素和壯觀霉素等氨基糖苷類抗生素藥物,可在體內蓄積,損害第八對腦神經和腎臟,造成神經肌肉接頭阻滯作用,引起豬只呼吸麻痹而死亡。頭孢類藥物、青霉素、四環素類及磺胺類藥物超量使用可引起腎臟毒性。用藥劑量不足,用藥時間過長,不僅達不到防治效果,而且易誘發細菌產生耐藥性。當前耐藥菌株以金黃色葡萄球菌、痢疾桿菌、大腸桿菌、結核桿菌、傷寒桿菌和綠膿桿菌為多。許多細菌對青霉素、鏈霉素、慶大霉素、四環素和紅霉素等藥物耐菌率在不斷提高,而且常誘發二重感染,應引起重視。針對細菌的耐藥性,在臨床上要做到:根據藥敏實驗有針對性選用抗生素藥物、合理的聯合用藥、治療2 d無效立即更換藥品、正確診斷疫病、確保藥物的使用劑量和足夠的療程、飼料與飲水中不要長期添加抗生素藥物。加強耐藥菌株的監測與控制等。從上述幾個方面著手,就可預防細菌耐藥性的產生。
五、一定要把握好合理的療程
有的養豬戶為了節省藥費,治療時見病有好轉就停止用藥,結果造成病情反復,甚至轉為慢性病,從而更加增大了治療的難度。用于治療疫病的抗生素藥物都有規定的療程,治療時一定要按藥物規定的療程實施。藥物治療的療程不夠,致使藥物不能維持有效的抗菌濃度和作用時間,影響治療效果。因為療程過短,有的病原體只能暫時被抑制,并沒有被殺滅;一旦停止用藥,受到抑制的病原體會重新生長、繁殖,再一次出現病征,造成疫病反復,最終使藥物治療失敗。比如磺胺類藥物,首次治療要加倍劑量,然后在3~4 d的療程中要堅持使用維持劑量,否則,治療效果不理想。療程也不能過長,因為用藥時間長,可能浪費藥物,還會造成藥物殘留,影響公共衛生的安全。獸醫臨床上一般感染性疾病療程為3~5 d,臨床癥狀消失后,還可考慮用藥2~3 d,以鞏固療效,防止疫病復發,有的疫病的療程由于動物感染的疾病和機體的狀態不同,療程亦有差異。比如豬傳染病性胸膜肺炎、氣喘病及副豬嗜血桿菌病等,療程較長,可達2~4周,如過早的停止用藥,1周后疫病又可復發,不僅不能節省藥費,而且會增大死亡率,造成更大的經濟損失。一般慢性疾病療程為:10~15 d,藥物預防多為7~14 d。
六、實施正確的給藥途徑
給藥途徑不同,藥物效果不一樣。一般來說,全身感染以注射給藥為好,腸道感染以口服給藥為好,呼吸道感染以飲水給藥為好,皮膚感染以涂抹給藥為好。豬只以肌肉注射給藥為好,飲水給藥比拌料給藥好。但有的抗生素如紅霉素、四環素、萬古霉素和兩性霉素等必須靜脈注射給藥,可減輕肌注刺激和口服吸收少的缺點。
七、要科學合理的聯合用藥
在獸醫臨床上根據抗生素藥物的特性與藥理作用,針對疫病的特征與病原體的特點,科學合理的聯合使用抗生素藥物,可擴大抗菌譜,充分發揮藥物的協同作用,提高對病原菌的殺滅效果,減少或延緩耐藥性的產生,以達到滿意的防治效果。當臨床上出現嚴重感染(如急性炎癥、敗血癥和膿毒敗血癥等)和多種病原菌混合感染或繼發感染與出現耐藥菌株感染時,可考慮聯合使用抗生素藥物,以減少用藥劑量、降低藥物的毒性作用和不良反應,發揮多種抗生素藥物的協同作用,有利于提高防治效果。例如青霉素與鏈霉素、卡那霉素和四環素、慶大霉素與四環素、磺胺類藥物與增效劑等聯合用藥,對多數陽性菌和陰性菌、支原體和螺旋體等均有良好的防治效果。紅霉素與慶大霉素或卡那霉素;青霉素與慶大霉素或卡那霉素;青霉素與慶大霉素或卡那霉素或頭孢素;鏈霉素、卡那霉素、慶大霉素與四環素類或頭孢素;氨基糖苷類藥物與廣譜青霉素與頭孢霉素類藥物,與環丙沙星等;磺胺甲惡唑(SM2)與三甲氧芐氨嘧啶(TMP)或二甲氧芐氨嘧啶(DVD)等聯合使用,對金色葡萄球、大腸桿菌及變形桿菌等有很強的殺滅作用;多粘菌素B或E與四環素類藥物或慶大霉素;青霉素或慶大霉素與四環素類藥物;卡那霉素與環丙沙星等藥物聯合使用,對綠膿桿菌的殺滅作用加強。
如果抗生素藥物聯合使用不科學、不合理,則不僅不能提高防治效果,反而會降低療效,增加不良反應,延誤患病動物的病情,引發細菌產生耐藥性,甚至出現二重感染。比如青霉素、頭孢素類藥物與替米考星、羅紅霉素、多西環素、氟笨尼考等藥物聯合使用,會降低其療效。大環內酯類藥物(紅霉素、泰樂菌素、替米考星、吉他霉素及螺旋霉素等)與林可霉素、鏈霉素聯合使用,會降低其療效;與磺胺類藥物、卡那霉素、氨茶堿聯合使用,則會使毒性增強,引起不良反應。喹諾酮類與四環素類、呋喃類、羅紅霉素聯合使用,會使療效降低;磺胺類藥物與頭孢類藥物聯合使用,會使療效降低;與氟笨尼考、羅紅霉素聯合使用,則使毒性增強。
許多養豬戶,為了治療方便,省事,實施治療時常將多種抗生素藥物不合理的混合注射,造成藥物配伍禁忌。在獸醫臨床上,防治豬病時一般多限于2種抗生素藥物聯用,最多不宜超過3種,并不是抗生素藥物聯用種類越多,療效就越高。據有關體外實驗報告:2種抗生素藥物聯合應用時約25%發生協同作用,約60%~70%為無關作用,發生拮抗作用者僅占5%~10%。因此,在臨床上使用抗生素藥物治療時不要長期固定幾種聯合用藥的方式,而要根據疫病發生的不同病情,隨時調整聯合用藥方案,并盡可能縮短用藥的治療時間,以減少耐藥菌株的發生和藥物治療后出現的毒副作用。
八、不要盲目使用新獸藥與進口獸藥
少數廠家研發出一種新獸藥上市后或者老獸藥改換一個新藥名將其說成能“治百病”、“一針見效”等等,誤導養豬戶使用。當一種新獸藥上市后,要認真閱讀其使用說明書,特別是將其藥物有效成份同過去的同類產品進行比較、分析,不要盲目使用,切不可為新的藥名所誤導。
進口獸藥有的療效很好,有的效果一般,不要聽其宣傳,要看事實,其價格昂貴,不一定就比同類國產獸藥好,且不可為“進口”二字所感。
九、嚴格執行國家規定的獸用抗生素藥物的休藥期
國家先后頒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獸藥規范》、《獸藥質量標準》和《獸藥管理條例》等,規定了各種抗生素藥物的休藥期。目的是防止抗生素在動物體內殘留,確保動物性食品的安全以免影響公共衛生和人民的身體健康。大量使用抗生素藥物,在動物體內產生藥物殘留,對人體有危害作用。如青霉素、卡那霉素,喹諾酮類及磺胺類藥物可引起過敏性休克;青霉素、鏈霉素、氨芐西林及磺胺類藥物可引起皮疹。藥物殘留對人體有致癌、致畸、致突變作用;如呋喃類藥物、砷制劑、四環素類、卡那霉素、苯丙咪唑及磺胺二甲嘧啶等有致癌作用;氯霉素、磺胺類、呋喃類、兩性霉素B、萬古霉素及鏈霉素等可導致再生障礙性貧血;孕婦吃食含有過多的苯丙咪唑藥物殘留的動物性食品后,可引起胎兒畸形,出生腳短和兔唇等。因此,使用抗生素藥物防治疫病時一定要嚴格執行國家規定的抗生素藥物的休藥期,為人民群眾提供“放心肉”,保障公共衛生的安全。常用抗生素藥物的休藥期主要的有:青霉素類藥物豬的休藥期為6~28 d;氨基糖苷類藥物為7~40 d;四環素類藥物為28 d;氯霉素類藥物為30 d;大環丙酯類藥物為7~14 d;林可胺類藥物為7~28 d;喹諾酮類藥物為10~25 d;多肽類抗生素為7 d;磺胺類藥物為7~28 d;抗寄生蟲藥物為14~28 d。